人命所能拥有官场地位之高低,在子平学理中乃决定于(A)日干之生存力(B)官杀之生存力(C)日干喜忌官之程度:
辛丑、丁酉、戊申、庚申、日干戊土生酉月,通根于丑,月干透丁主扶,日主享受力非高,然尚可,官杀命中不见,且食伤满盘,官杀被享受力衰竭。总而论之,官场不宜。
辛卯、庚子、丁丑、丁未、日主丁火生子月,通根于未,时干透丁生助,年支卯木被伤,日干享受力非高,然尚有根;癸水杀星生子月,庚辛生杀,虽丑中己土伤子,然丑中癸辛也生子,一生一克,丑无害于子,逢日主丁火旺地,官场得利。
甲寅、丁丑、乙卯、癸未、日主乙木生丑月,通根于寅卯未,时干透癸相生,日干享受力高;辛金七杀生于丑月而藏库,木火弱金,七杀被享受能力衰弱,总而论之,日干虽不为官场所困,地位不高。
甲午、丁丑、壬辰、甲辰、壬水生丑月,通根于丑辰,日主享受力非高也不低;官杀生丑月又逢财生,官杀被享受力高,逢丙丁岁运,不利官场;逢申酉印地,地位提高,一切仍随岁运迁异而变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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